规划摘要
健全和完善人口老龄化发展战略,弘扬敬老、养老、助老社会风尚,建设以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,推动生活照料、康复护理、精神慰藉、经济救援等服务全覆盖。统筹规划建设城乡养老服务设施,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,机构养老和社区日间照料床位新建和改扩建12万张以上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,通过购买服务、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,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。
(摘自《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》)
9月29日,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,下雨,80岁的李荣坐在康乐养老院的房间里看电视。18平方米的单间有两个窗户,光线好;床宽1.5米,有床头柜,床前有桌、椅;房内有卫生间,24小时供应热水;衣柜在墙角,墙上装着空调。“我每月退休金3500元,住养老院和吃药2500元。这个房好,我住得舒服。”李荣说。
李荣是武汉人,老伴去世后,独自租房住。2014年,她中风住院,后来左侧肢体瘫痪,儿子每天上班前、下班后来照看。“孩子们累,我也过不好,就想住养老院。”
2018年,儿子用轮椅把李荣推进了这家养老院。此后,护理员一日三餐送到她手里,每天打扫房间,及时清洗衣被,还经常搀扶她在院内遛弯,身体状况越来越好。现在,李荣不坐轮椅,拄拐杖就能散步。“孩子们每个月来看我一次,这里的护理员天天把我当妈照顾。”她笑着说。
“我们开的是非营利性养老院,住了30位老人。汀泗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也在这里,附近老人每天来玩,唱歌、下棋、打麻将,人多、热闹。”养老院副院长邹明介绍。他退休前是镇干部,曾负责民政工作。
“我的孩子在广东、江苏,我不想去。康乐养老院好,离我家只有1公里,我经常来转转,以后我和老伴也想到这里养老。”住在附近的刘明解老人说。
距汀泗桥镇十多公里外的赤壁市中伙铺镇官庄村,有一家由当地种植专业合作社创办的养老中心很有特点。在这里,合作社流转老人的田地,请老人种菜、扫地、做饭,老人用流转费、劳务费抵入住费。
70岁的李世谋把15亩田流转给合作社,务工一天拿120元。“年纪大了,自己种田累。合作社机械化种田,我管水、晒谷很轻松,收入抵入住费还有多的。”他说。
在湖北,像咸宁这样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不是独例。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刘辉介绍,以前我省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数量少,规模也小,“十三五”期间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,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发展很快,现在我省有580多家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,床位数量在机构养老中占四成多。
专家点评
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: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,让更多老年人老有所养,是我省“十三五”规划的明确要求。过去5年,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事业,或举办养老机构,创办“以地养老”“以房养老”等养老服务模式,或提供养老服务和产品,满足老人们各不相同的需求,给老人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。党和政府关于养老服务政策的落实,离不开社会力量的贡献和创新。养老事业能否持续蓬勃发展,受到社会力量参与养老的投入产出比的直接影响。同时,老人需要被关怀的情况多样复杂。政府不仅需要对养老事业加强保障、调控价格、大力投入,还要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,减轻相关企业的负担,保障好养老院的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,让新的养老模式能细水长流。(记者 李光正 童晨曦 通讯员 向红梅)
(来源:《湖北日报》2020年10月4日第二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