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高就业质量,缓解技能人才短缺——解读《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》
稿件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5-10

  职业技能培训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,承载着培养多样化人才、传承技术技能、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。国务院近日印发了《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》,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、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、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举措,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。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,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、推进制造强国建设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、推动经济迈上中高端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四大措施推进“终身”制度特色发展 

  此次印发的意见中有一个独特的词语——“终身”。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,技术不断更迭,如今一名劳动者单靠一项技能很难受用一辈子,“终身”二字如何体现?

  “意见中明确,‘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、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、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’,所以定位在覆盖、贯穿和适应这三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,来解决‘终身’的问题。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说。

  具体措施如何表现?汤涛认为主要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:

  从覆盖培训对象上来说,既包括城市劳动者,也包括乡村劳动者,既包括就业人员,也包括准备就业人员;

  从就业培训补贴上来说,只要是在岗、在职劳动或者工作,都可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,并且获得政府补贴,同样覆盖终身职业生涯;

  从技能评价激励机制上来说,除职业资格、职业技能等级、技能人员的专项业务能力外,职业技能培训也将纳入其中,并覆盖培训全程,以提高积极性;

  从服务保障上来说,将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,大力倡导劳动者终身培训的理念,使我国从“人口红利”向“人才红利”进行转变。

  “这四点中的核心是第二点,即补贴培训的覆盖要贯穿职业生涯全过程,这是终身制度最重要的含义。”汤涛说。

  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,实现高质量就业发展 

 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,也是经济发展的压舱石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连续五年为超过1300万人提供就业岗位,取得了可喜的成就。但长期以来,我国劳动力就业市场始终存在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,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.5:1以上,就业难与招工难的现象屡见不鲜。

  如何进一步提高就业人口,实现高质量就业发展,需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,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。

  此次印发的意见中提出,要围绕就业创业重点群体,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,同时为了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,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。

  “高质量就业意味着充分的就业机会、公平的就业环境、良好的就业能力、合理的就业结构、和谐的劳动关系,在完善就业服务方面,需要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。”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说。

  近几年来,我国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措施,持续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发展,围绕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,同时为了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,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。

  有数据显示,我国每年开展的政府补贴培训近1700万人次,全国技能劳动者目前达到1.65亿人,其中高技能人才4791万人。

  “持续广泛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为促进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为劳动者就业创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。”莫荣说。

  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强化职业技能培训 

  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,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,也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。而目前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,我国企业的机制还不够完善,发挥的作用还不够明确,这是需要着力加强的方面。

 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,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,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,2010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《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》中也曾强调,要引导企业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、定向培训、顶岗培训。但此次印发的意见中特别强调了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,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提高企业的积极性,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。

  “在资金方面,企业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将覆盖企业所有技能人员,无论是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还是在职的人员。在税收优惠方面,企业将按规定足额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,职工教育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.5%,予以税前扣除,超过的部分可以结转扣除。这些政策措施都是鼓励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一个支持。”汤涛说。